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白炽钨丝灯的安全和相关的互换性要求。本文件也规定了制造商为表明其产品符合本文件所应采用的方法,此方法以对全部产品的评定为基础并与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有关,此方法也可用于认证。本文件还规定了对批量产品作有限评定的检验程序细则。本文件中只规定了产品的安全要求,而未涵盖其性能要求,如:光通量、寿命、功率消耗等。对于普通照明用钨丝灯中常见型号在这些方面的要求,见IEC 60064。本文件规定了符合IEC 62471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本文件中规定的灯未达到要求风险类别标志的风险水平。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以下特征的灯泡:--额定功率为200 W以下(包括200 W);--额定电压处于50 V~250 V之间(包括50 V、250 V);--玻壳形状为A、B、C、G、M、P、PS、PAR、R,或者具有相同用途的其他形状的玻壳;--经过表面处理的各种玻壳;--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39、E27或E27/51×39。在合理应用的限度内,本文件也适用于用途相同的、采用其他形状玻壳和灯头的灯泡。
定价: 70元 / 折扣价: 60 元 加购物车
本文件界定了民用机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机场导向系统”)的构成,确立了设置机场导向系统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机场导向系统中不同子导向系统的具体设置要求及导向系统间相互协调的要求、导向系统的维护和调整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机场航站楼内以静态标志为主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城市航站楼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机场航站楼内应急疏散导向系统和安全标志的设置。
注1:城市航站楼是机场航站楼基本功能向机场周边城市及区域的延伸和拓展。城市航站楼按照与对应机场的相对位置分为机场所在城市的城市航站楼和异地城市航站楼。
注2:公共建筑物内应急疏散导向系统的设置规定在GB/T 23809.1中,安全标志的使用规定在GB/T 2893.5中。
定价: 38元 / 折扣价: 33 元 加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