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用于指导选择合适的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粘土岩地质处置设施场址。本文件提出了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粘土岩处置设施的选址阶段和选址准则。选址阶段分为:规划选址阶段、区域调查阶段、场址特性评价阶段和场址确认4个阶段。选址准则分为:地质条件、未来自然变化、水文地质、地球化学、人类活动、建造和工程条件、废物运输、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社会影响等10个方面。本文件适用于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粘土岩地质处置设施的选址,其他类型的放射性废物粘土岩地质处置设施的选址可参照执行。本文件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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