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规范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工作,防范化解工程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公布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2年度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皖建监协〔2022〕21号)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借鉴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管理巡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监理巡查服务机构与设施;5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的委托;6监理巡查服务的策划;7监理巡查服务的实施;8监理巡查服务成果应用与履约评价;9监理巡查服务文件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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